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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度立项规划课题结题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4 16:40:13   作者:教科院规划办   来源:教科院规划办   浏览次数:1545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依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工作,提高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办决定对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2010年度立项到期未完成的课题进行清理。
本次清理即日启动,截止到2013年10月31日,请各课题负责人抓紧时间在该时限内结题。逾期不结者,按撤项处理,扣留余款,并视情况追回已拨经费,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按照《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06年3月29日修订)》第三十四条规定:“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需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经所在单位同意,区县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高校社科处审核,报市规划办公室审批。    请各单位协助我办督促做好结题工作:
    1. 结题材料要求:请登陆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下载《关于规范课题成果鉴定材料文本和装订格式的通知》;
    2. 其他未按期结题课题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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