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立项课题开题工作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8-07-09 08:53:33 作者:教科院规划办 来源:教科院规划办 浏览次数:68次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立项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即日起将启动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开题工作。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5月16日修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度立项课题的开题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及立项课题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完成课题开题工作。
一、开题时限
课题管理部门及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在2个月内举办开题会议,并在北京教育科学规划网上填写相关信息。
二、开题报告的撰写要求
1.课题负责人按照《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提纲》的要求(见附件1)认真撰写开题报告。
2.课题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课题题目与研究内容。确需变更,需在课题管理系统中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纸质版报我办审批。
三、开题会的组织要求
1.组织主体与组织形式
重大课题开题会由我办直接组织;其它类别课题的开题会由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组织。
优先关注课题的开题会,须提前一周由课题管理部门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开题申请表见附件2),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开题。其它类别课题的开题会,由课题负责人向所在单位课题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开题申请表见附件2),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2.聘请专家的要求
课题负责人聘请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作为开题专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开题聘请的专家组成员均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校本课题、一般课题开题聘请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2名高级技术职称。
开题专家应根据开题的实际,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建议,并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会专家建议表》(附件3)。
四、开题报告的提交要求
开题会后,课题负责人应于2018年10月30日前登录北京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在课题管理栏目中填报修改后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并将《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会——专家建议表》原件扫描图上传至“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报告》及《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开题会专家建议表》的原件由各单位课题管理部门和课题负责人留存,并在课题结题时装订在“课题结题鉴定材料”中提交至我办。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